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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號:NLP84-14-21
(218)
標題:DOUBLY EXCELLENT離職證明【職場】
【關鍵字:不賣、對比原則】
日期:20140303
前提:
三月初時,班表上的名字就沒有我,而下一個中醫診所推拿師工作已有著落,於4月1日上班,但公司規定要在30日前提出辭呈,否則將扣薪十日,所以我必須在3月1日提出。又這超市總經理要做人力調整,我一提出總經理立刻同意在3月3日便可離職。只是與原本計劃做到31日相差快一個月,這段時間是沒有薪水的,因自己還有保險,給母親的生活費、自己的生活費支出,若是能取得離職證明,則可向政府領取失業給付,度過這一段時間。因一開始班表沒有我,而我又自己提出辭呈,不知能否順利取得離職證明?
總經理:B(Ⅳ、趨利)    我:L
L:今天是最後一天,我來謝謝總經理給我機會來這裡學習,不管從採購、檢品庫務、蔬果組,我都學到很多。前天我還看到自由時報報導我們超市,身為公司的一份子,我真的覺得與有榮焉,而且我有預感,我們超市未來業績一定蒸蒸日上,雖然未來已無法和公司一起努力,我依然很感謝總經理給我機會學習,我很珍惜。
B:是我比較不好意思,因為你的時間比較不好調整,所以……
L:沒關係,總經理您有您的考量,我能理解。
B:祝你之後一切順利。
L:謝謝總經理。對了,最後有一件小事想請總經理幫忙,不過我猜總經理你應該不會答應的!
B:(頓了一下)嗯?什麼事?你說說看。
L:是這樣子的。原本計劃做到31日,不過總經理批示說我做到3月3日即可,相差快一個月,這段時間是沒有薪水的,因自己還有保險,給母親的生活費、自己的生活費支出,會比較吃緊,所以我想跟總經理週轉5萬元。
B:(楞一下)什麼事嗎?要那麼多?
L:或者是麻煩總經理幫我開示離職證明,則可向政府領取失業給付,度過這一段時間。
B:這兩者有什麼關係嗎?
L:因這段時間是沒有薪水的,會比較吃緊。
B:喔!開離職證明可以啊!我跟淑真(行政人員)說一下,你等會就可以跟她拿。
心得:
其實一開始一直很猶豫到底要不要用對比原則,沒用過,感覺很怪。但想起老師說的,設定一個目標,想定方法,不斷沙盤推演。於是找了總經理來練功,雖然中間覺得兩者間有何關係?不過還是順利拿到離職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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