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員練功分享 - 第20期

Dear NLPers:

Circle的學員每週要交練功的案例作業一篇給我
學員中 四種人格模式都有
對於「『想不想』『該不該』準時交件」這件事
四種人格模式呈現了一個有趣的「時間線」
一個Ⅲ的學員(S)用他敏銳的觀察力觀察了幾週以後
寫成了今天呈現給各位讀者的這一篇「學員練功分享
(建議看倌們先跳讀該篇案例  然後再回頭續讀此篇文字)

一如我的預測
這篇案例對於Ⅳ的描述 果真激起了Ⅳ的「反彈」
同為Circle成員的另一夥伴(C) 為了證明案例中對Ⅳ的描述所言非真
用該文的「結論」與另外兩位(A,B)同時也是Ⅳ的辦公室夥伴求證
帶著飽飽的「呈堂供證」
於隔週也寫成一篇案例 信心滿滿地來「踢館」了…


(以下摘要這幾位Ⅳ類諸公的「供詞」)
C:我感覺有點準又有點不準,難歸類…
A:我也很難歸類。很重要的私事,我是第一類。公事我是第二、三類。其餘的我是
第四類。所以這不準,不用想太多。
C(問A):對你而言,什麼是「很重要的私事」?
A:重要的人(指家人)才是重要的事。
B:工作的事情一定是第三類或是第四類看是誰交辦的事情。重要的人一定是第一類。第二類很少,大部分還是第四類。
C:工作第一類、家人第二類、會影響他人行程的第三類、自己的事情不會影響他人的行程第四類。

(C用了自己的排序下了一個結論--該篇案例對Ⅳ的觀察「不準」)


由於C本身即是呈現經常性地遲交作業
為了一舉能夠修正他「拖延」的毛病
我花了一點時間 認真作了以下的回應

你的「田野調查」與S的觀察  其實並無矛盾之處
你們兩位用的是不同的「過濾器」(亦即不同的角度)
你用的是「價值觀」
而他用的是「人格模式」

在課堂裡我有說過
在觀察一個人的行為時(或者說在說服一個人時)
心錨(潛意識說服)>價值觀>人格模式(以力道而言)
如果以顯微鏡來比喻
倍數愈大 角度愈細微 則愈有效(或者說效果愈徹底)

S的那篇作業只是單指從「人格模式」解讀
而Ⅳ對應「一般事務」(不加入其它價值觀因素,例如:感情、權威等)的態度
確實是如S所言
 
很遺憾一再遲交作業的你們
只是將「學習NLP」這件事
當成了「一般事務」處理


每當生起想反駁他人的「衝動」時
如果Ⅳ也能一併將之「拖延」一下
他們的人生一定會有很大的不同

文字最後  斗膽說一句不怕冒犯Ⅳ的話--
如果此篇〈不同人格模式之時間線〉未引起任何Ⅳ類學員踢館的話
也許就可以說  這個觀察結果真的很「不準」


★★★  重要通告  ★★★

1. 原訂台北NLP Circle第一次聚會時間為10/29(二),茲因場地(書香花園)
已經有人租借,時段將提前至 10/24(四) 5:00 pm,之後的聚會亦將在隔週的週四
舉行,場地不變。欲參加者,請務必事先報名,以方便訂餐份數以及場地大小的
租借。
2. 「古早學員」欲報名Circle者,請於10/21於中華佛教青年會的初階八堂新班再報名上課一次,以便恢復你對八堂課內容的記憶,以及練習八堂課的課後作業。
(註:「古早學員」是指你所上過的初階八堂是在沒有課後作業的時期之學員)

上述兩項詳情皆請洽:
林鴻安 b9010006@cat.hfu.edu.tw
董湘琳 i79528@hotmail.com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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